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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北京5月25日電(記者吳雨)記者2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了解到,近日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發文,對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提出穩妥擴大農村普惠金融改革試點,依照程序建設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試驗區。
當前,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逐步成為保障農民穩定增收、農產品供給、農業轉型升級的重要力量。
為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近日,人民銀行、農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銀保監會和證監會發布《關于金融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意見從加強信息共享、推動發展信用貸款、拓寬抵押質押物范圍、創新專屬金融產品和服務、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提升農業保險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意見強調,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息共享,加強銀企融資對接。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為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支持。積極推廣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積極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首貸”、無還本續貸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通過債券和股權進行融資。
此外,意見明確,穩妥擴大農村普惠金融改革試點,依照程序建設金融服務鄉村振興試驗區,將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服務情況納入金融機構服務鄉村振興考核評估,強化評估結果運用。
人民銀行相關人士介紹,做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對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全面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構建新發展格局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人民銀行將與相關部門,以及地方政府、金融系統密切協作,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