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日,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廈門市財政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的通知。
【農機網 地方農機】近日,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廈門市財政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工作的通知,提出適當增加糧食、生豬、蔬菜、瓜果等機械化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的補貼標準,并明確“國三”農機產品申請辦理補貼日期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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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停止受理補貼申請規定:各區不再執行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印發的《2021-2023年廈門市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廈農規〔2021〕6號,以下簡稱市級實施方案)關于“當區級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的,相關區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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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政策實施便利度:各區要嚴格執行市級實施方案關于“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的規定,除因涉嫌違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被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聯合組織查處外,購機者購買符合補貼資質要求的農機產品后,可按規定通過手機APP等方式提出補貼申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制,持續提升補貼政策實施的便利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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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補貼機具品目:適當增加糧食、生豬、蔬菜、瓜果等機械化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的補貼標準,對區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作業能力不強、出現故障頻率較高的機具品目及不適合廈門市農業生產的機具品目,逐步降低補貼標準,到2025年退出補貼范圍。具體調整的機具品目和補貼標準由市農業農村、財政部門制定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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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國四”標準規定: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產、進口和銷售的560KW以下安裝的農機產品排放標準由“國三”升級為“國四”,為穩妥有序推進廈門市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對農機排放標準升級前購置的“國三”柴油機的農機產品,申請辦理補貼日期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機具核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補貼資金兌付日期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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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通知還強調要加大重點區域、重點環節、重點機具核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低質偽劣機具和提供不實產品信息、銷售信息、虛開發票、虛購報補等情節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依規處理到位,有效維護財經紀律,保障政策規范安全廉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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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廈門市農業農村局、廈門市財政局。